興瀘集團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控能力專項行動
為有效防范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,興瀘集團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組織編寫的《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(2016版)》,結合自身實際,制定了詳細方案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、提升防范事故能力專項行動。
一是落實主體責任。要求各旗下企業建立較大危險因素管控責任制,將責任逐一分解、層層落實到部門、車間、班組和崗位員工,落實到操作層面,并深入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,登記建檔,實施有效防范措施。
二是強化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。把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與推進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相結合,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、標準情況編制和信息系統功能設計等方面,將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、部位和環節作為自查自改自報工作的重點,實施風險等級管控,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。
三是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。把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,把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作為重點,貫穿到標準化建設各個環節,強化設計較大危險因素的自評、考評監督檢查,嚴格標準,嚴格把關,嚴格落實,提升企業標準化創建質量和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水平。
四是深入開展宣教培訓。將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作為宣傳教育培訓的重點,采取集中培訓、網絡推送等多種形式,持續開展面向主要負責人、分管領導、安全管理人員、一線操作人員等各個層面培訓。促使全員都能、都會進行較大危險因素辨識,掌握防范措施,提高事故防范能力。